政策基礎:
1.關於印發《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珠規建保{ 2016 } 16號)
第六條?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畢業後不滿5年的;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經珠海市企業技能人才測評取得壹、二、三級測評證書條件之壹,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選擇申請政府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受《企業建設職工公寓和集體宿舍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限制:
(壹)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用工期限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並在本市繳納社保。
(二)本市無房戶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5平方米。
(3)房產在申請受理之日前5年內未出售。
2《珠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第九十四屆。
第二十五條??新員工申請公租房:
1,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未滿5年。
2、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超過1年。
4.本市無房戶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築面積小於13平方米。
5.申請受理之日前5年內無房產出售。
第二十六條專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中級以上技師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或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具有壹定投資規模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2.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
3.本市無房戶,申請受理之日前5年內無房產出售。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