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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車牌出租註意事項

租用北京車牌的註意事項

1.出租方提供的登記資料是否真實有效,指標是否齊備。聽說之前已經開了發票,才發現所謂的車牌出租方根本沒有可用的用車指標(投標人惡意的情況是有的,投標人自己也不了解情況),壹些不負責任或者不專業的中介也有過這樣的段子。

2.是否存在投標人簽訂合同後在辦理過程中違約並造成麻煩的可能性。尤其是買新車。去年還聽說有黑中介賣了不止壹個標的。有些倒黴的家夥就是開完發票就沒法繼續了,解決起來挺麻煩的。

3.妳的車輛和信息是否準備好了。這種情況在二手車過戶中相當普遍。辦理過戶時發現車輛違法或抵押,無法過戶,導致白跑壹趟。

北京車牌出租有哪些坑?

因為北京的車牌出租、轉讓、過戶業務沒有門檻,屬於空監管區。目前行業魚龍混雜,亂象叢生,從業人員多為縫紉工、二手車商、賣新車的工商代理。通常他們會搞以下幾個噱頭,先收壹部分定金,然後以各種理由不做,壹步步欺騙客戶。1.買車送北京牌照;2.轉讓北京車牌;3.贏得彩票禮包。然而,其實以上只是宣傳噱頭,是消費陷阱。按照目前的北京小客車指標政策,是不可能做到的。

如何規避北京車牌租賃風險

出租車牌照期間,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分為出租人(牌照所有人)和承租人(購車人)。承租人將購買的車輛登記在出租人名下。客觀上,風險如下:

1.事故責任風險

這輛車還在車主名下。交通事故如何認定責任?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出租、借用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壹人,機動車壹方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部分,機動車使用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只是通過合同條款明確規定,由於正常情況下出租人授權承租人使用車輛,承租人具有合格駕駛證的資格,不存在承租人的過錯,因此使用車輛產生的壹切風險和責任與出租人無關,由承租人獨自承擔。(包括車輛損壞、被盜、與第三方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糾紛等。)

2.車輛財產風險

這輛車註冊在車主名下。如果車牌車主欠銀行錢,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如何保證車輛財產安全?這個需要通過車輛抵押登記的方式在車管所登記。車輛登記證書第三頁(俗稱大綠皮書)註明車輛已質押給承租人。只有雙方同時在車管所出示身份證,才能解除抵押,否則出租人不能轉讓車輛產權。

3.使用違約風險

在車牌使用過程中,車牌到期,受讓人違約,不願意配合車輛過戶。如何保證出租人車牌的順利收回?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出租人通常需要向承租人支付壹定的押金。如果出現違規和逾期不退的情況,需要從押金中扣除違約金,最大限度地制衡承租人的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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