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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7企業所得稅(1)

企業所得稅法是指國家制定的調整企業所得稅征收和繳納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

企業所得稅的作用:(1)促進企業改善經營活動,增強盈利能力。(2)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3)為國家建設籌集財政資金。

第壹節?納稅人。征稅對象和稅率

壹.納稅人

(壹)居民企業

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或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包括:國企。生產、經營和取得其他收入的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組織。

(二)非居民企業

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其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有機構、場所,或者在中國境內無機構、場所,但有來自中國境內的所得的企業。

包括:1。管理機構、業務機構和辦公機構。

2.工廠、農場和開發自然資源的地方

3.提供勞務的場所

4.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場所。

5 .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和場所。

第二,征稅對象

收入來源的確定:

1.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按照交易發生的地點確定。

2.提供勞務收入應當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財產轉讓所得。(1)不動產轉讓——根據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二)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或者場所確定。

(3)股權投資資產轉讓——根據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4.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應當按照企業分配收益的所在地確定。

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比例負擔。應當確定支付所得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場所的所在地,或者確定承擔和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

第三,稅率

基本稅率:25%?

低稅率:20%,但實際稅率為10%。

第二部分?應納稅收入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和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

壹.總收入

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

貨幣收入:現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債務豁免等。

非貨幣形式: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及相關權益。根據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

(A)確認壹般收入

1,銷售商品收入

2.提供勞務收入

3.財產轉讓收入

企業轉讓股權收益,應當在轉讓協議生效、股權變更手續辦理完畢時確認收益的實現。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取得股權發生的成本後的收入。?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收益時,不得在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扣除按股權可分配的金額。

清算企業股東分配的剩余資產,相當於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的金額,應當確認為股息收入;剩余資產扣除股利後的余額,超過或者低於股東投資成本的,應當確認為股東投資轉讓收益或者損失。

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其資產中相當於初始投資的部分確認為投資回收;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減少實收資本比例的部分,確認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收入。

4 .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按照被投資單位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益的實現。

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確定的債務人支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6.租金收入:根據合同確定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受讓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8.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9。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盤盈收入、逾期打包存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壞賬損失處理後收回的應收賬款、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2)特殊收入的確認

1.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企業受托加工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從事建築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服務超過65,438+02個月的,按照完成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在納稅年度內確認收入的實現。

3.通過分享產品取得收入的,應當按照企業分享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並按照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商品轉讓。財產和服務用於捐贈。還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視同銷售商品、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5.鐵路債券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永續債券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發行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券時,也可以按照債券利息使用企業所得稅政策,即允許發行人支付的利息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投資人取得的永續債券利息收入依法納稅。

(二)符合上述(1)項規定條件的永續債券,是指符合下列五項或五項以上條件的永續債券:

被投資企業有義務償還投資本金。

有明確約定的利率和計息頻率。

有壹定的投資期限

投資者不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

投資者不參與被投資夜晚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被投資企業可以贖回,或者在滿足壹定條件後可以贖回。

被投資企業將投資計入負債。

這種投資不承擔與被投資企業股東相同的經營風險。

該項投資的清算順序在被投資企業股東所持股份之前。

(三)企業發行永續債券時,應在證券交易所、銀行和債券市場的發行文件中向投資者披露其適用的稅務處理方法。

(4)各永續債產品的稅務處理方法壹經確定,不得變更。企業對永續債券采用的稅務處理方法與會計處理方法不壹致的,發行人和投資者在進行稅務處理時應進行相應的稅務調整。

(3)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4)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所得稅處理

(5)企業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相關的所得稅處理。

(六)企業接受政府和股東分配資產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七)確認相關收入的實現

二。非應稅收入和免稅收入

(a)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4.財政專項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的具體規定。

(2)免稅收入

1,債務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入,是指居民企業與其他居民企業直接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

3.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該收入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不滿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4.合格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三。稅前扣除的原則和範圍

(壹)扣除項目的原則

1.應計原則

2.比例原則

3.關聯性原則

4.確定性原則

5.合理性原則

(二)扣除項目的範圍

1.費用

2.費用

3.賦稅

4.失敗

5.其他支出

(3)扣分項目及其標準(綜合題)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可以按照實際發生額或者規定的標準扣除。

1.工資薪金收入

(1)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允許據實扣除。

(2)國有企業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額;超出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按標準扣,不超標按實際數扣,超標才按標準扣。

(1)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職工福利費,允許扣除。

(2)企業撥入的工會經費不得超過工資。允許扣除工資總額的2%。

(三)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支出不得超過工資。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工資總額的8%;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特殊情況:軟件生產企業應在職工教育經費中準確劃分職工培訓費用,不能準確劃分的余額和準確劃分後的職工培訓費用從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按工作工資8%的比例扣除。

核電企業為培訓核電廠運行人員而發生的培訓費用。企業應嚴格區分核電廠操縱員的培訓費用和職工的職工教育費用,單獨核算。員工實際發生的員工教育費用不得直接從核電廠運行人員的培訓費用中扣除。

3.社會保險費

為員工繳納的五險壹金允許扣除。

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允許在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扣除。

企業按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允許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利息費用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可以據實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據實扣除,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部分不得扣除。

關聯企業利息支出的扣除。企業接受關聯方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時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借款費用

6.匯兌損失

7.業務招待費

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收入的5 ‰。

8.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

符合條件的,扣除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超出部分允許在結轉後的納稅年度扣除。

2021、1,至2025年1、65438+2、31,化妝品制造或銷售、藥品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允許低於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30%。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建費用,按上述規定在稅前扣除。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招待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預備費,並按上述規定在稅前扣除。

9.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允許扣除

10.保險費

允許參加財產保險的企業按規定扣除已繳納的保險費。

11.租賃費

12.勞動保護費

合理的勞動保護費用允許扣除。

13.公益捐贈支出

不超過年利潤總額65,438+02%的部分允許扣除,超過年利潤總額65,438+02%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後三年內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4.與資產相關的費用

企業轉讓各種固定

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和長期待攤費用。

15.總部分攤的費用

16.資產損失

17.其他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稅法規定允許在回國時扣除的項目。如會員費、合理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等。訴訟費用等。

18.手續費和傭金支出的重點來自P189。

保險企業自2019+1年6月起發生的與其業務活動相關的手續費及傭金,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8%(含)。,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出部分允許結轉下年扣除。

對其他企業,按照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包括交易雙方及其員工、代理人、代表等)簽訂的服務協議或合同中確認的收入的5%計算。).

19.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壹條的規定,企業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確認並在財務會計處理中實際發生的費用,未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範圍和標準的,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以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20.企業維護費用

維修費用的實際支出,屬於收入性支出的,可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在稅前扣除。

特殊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計提的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不得在當期稅前扣除。

21.企業參與政府同意的棚戶區改造支出。

22.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政策。

23、關於可轉換債券轉為股權投資的稅務處理。

(1)買方企業的稅務處理

收購方企業在其持有期間按約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依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購買方企業可轉換債券轉股時,應收利息壹並轉股的,應收利息未及時在會計上確認,也應作為當期利息收入申報納稅;轉股後,債券的購買價格、應收利息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股票的投資成本。

(2)發行人企業的稅務處理

發行人企業發生的可轉換債券利息,按照固定金額在稅前扣除。

發行人企業按照約定將購買人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及未支付的利息轉換為股份的,未支付的利息視同已支付,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四、無扣分項目。

1.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2.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被稅務機關征收的滯納金。

4.罰款、罰金、罰沒財政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和司法機關處以的罰款、罰沒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是指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支出。

7.未經批準的儲備支出,是指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金等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儲備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部經營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非銀行企業內部經營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其他與收入無關的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彌補損失

1.虧損,是指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從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中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後,小於零的數額。稅法規定,企業在某壹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壹年度的收益彌補。次年收入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而且,企業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沖減境內營業機構的利潤。

2.自206543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允許具有高新技術企業或者中小型科技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彌補資格年度前五年未彌補的虧損,最長結轉期限由五年延長至10年。

3.企業的籌建期不計入虧損年度,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前的準備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不得計入當期虧損,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當年壹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稅法關於長期待攤費用處理的規定處理,但壹經選定,不得變更。

4.對於稅務機關在檢查企業以前年度納稅情況時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企業以前年度發生虧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允許彌補虧損的,應允許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仍有余額的,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應根據其情節,依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