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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有哪些程序?

1.房屋抵押登記需要哪些手續?

1.房屋抵押登記的程序如下:

(1)提交所需文件。抵押借款人所需的文件;

(2)房地產估價。根據抵押房產的位置、樓層、面積、朝向,估算抵押房產的大概價值;

(三)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訂本合同時,借款人和貸款人均應在場;

(4)經公證的貸款抵押合同;

(5)辦理房屋抵押證明。

2.法律依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房屋租賃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

2.房地產抵押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房產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方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登記申請書;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 *部分房產還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等* * *人同意抵押;

5.以預售的商品房作為抵押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6.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7.能夠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8.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