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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322政策內容

法律分析:成都住建局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我們簡稱“322政策”。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各有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住不炒”的決策部署,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持續保持生活成本競爭力,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之地,增強居民幸福感和獲得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

1.增加住宅用地供應。2021年,全市住宅用地供應總量增長20%以上,占經營性用地比例不低於65%。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有保障。

2.嚴格執行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出讓,合理制定土地出讓計劃,堅決遏制非理性征地,有效穩定地價和市場預期。

3.加強土地招標主體資格審查。超過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條紅線”、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競買人,不得參與我市土地競買。

第二,深化房價和地價聯動機制

4.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將全面實行“限房價、定質、競地價”出讓。競買人在參與商品住宅用地拍賣前,應當簽訂承諾書,了解擬出讓土地的房價、地價、質量等聯動要求並理性競買,承諾書應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

第三,增加住房保障。

5.采取公租房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重的方式,實現城鎮家庭住房和收入“雙硬”。

6.采取* * *擁有、優惠出售等方式,充分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加大產業功能區租賃住房等配套住房建設,完善長租政策,促進職住平衡,解決新市民和青年住房問題。

第四,加強房屋交易管理

8.對登記購房人數為當期待售住房數量3倍及以上的項目,已購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長至5年。

9.按照合同約定取得本市住房的主體,通過司法拍賣、出售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體,應當符合本市限制買賣住房政策的規定。

10.通過司法處置、股權轉讓等方式取得的開發項目受讓人,應當按照原土地出讓合同、履約協議約定的開發條件進行開發,並按照監管要求出售房屋。

11.建立二手房交易參考價發布機制。

12.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動詞 (verb的縮寫)嚴格的金融審慎監管

13.人行成都分行指導研究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通過了調整成都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決議。

14.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的管理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嚴格審查貸款人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防範消費貸款和經營性貸款非法流入房地產市場。

第六,加強市場秩序監管

15.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網絡平臺、媒體和個人的監管。嚴厲打擊惡意炒作、發布虛假廣告、巧立名目購房、哄擡房價、房產囤積、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落實監管主體責任。

16.各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增強聯動協調和信息共享,加強市場監管監測和輿論宣傳引導,強化政策執行力,確保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