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電話:
租戶:地址:
電話:法定代表人:
1.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出租人同意將汽車型號變更為,車號變更為。
車輛出租給承租方使用時,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僅限於承租人的經營和管理。車輛所有權屬於出租人,出租人只有使用權。
3.承租人主要負責租賃車輛的維護。退租期間車輛、設備損壞的,承租方負責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恢復期間收取租賃費。
4.租賃期限:自(年)至(年)。
月底,如果承租人繼續使用或停止使用汽車,應在幾天前與出租人協商,否則將按合同收車或按合同期限調回。
5.租金為人民幣元/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年結算壹次,按年計租,不滿壹年的按實際月份結算。
6.所用燃料、年檢費、車船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日常維護保養費等由承租方負責。
7.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轉讓回去。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作附件。
九。本協議壹式兩份,承租人和出租人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
有效。
出租人:_ _ _ _ _ _ _ _ _ _承租人_ _ _ _ _ _ _ _ _
(簽名)(簽名)
代表該表:
簽名時間:簽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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