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本市戶籍學生
(家長和學生本人都是有本區常住戶口的小學畢業生)
1,學生小學出勤信息
1)青秀區、興寧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學校提供的2016年南寧市初中新生報名聯系卡。
2)經開區轄區內學校出具的《南寧市2016新生登記表》。
2.戶口本。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等)。).
除報名聯系卡外,還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二,農民工子女
報考政府安排初中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戶籍不在南寧,但父母在經開區招生範圍內工作生活,願意服從轄區教育局調配的小學畢業生)
1,學生小學出勤信息
1)青秀區、興寧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學校提供的2016年南寧市初中新生報名聯系卡。
2)經開區轄區內學校出具的《南寧市2016新生登記表》。
2.戶口簿(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與適齡青少年不在同壹戶口簿的,需雙方戶口簿);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居住證》;
4、合法住所證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市市區的《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證明等三項材料中的任意壹項);
5、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市城鎮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納稅證明、營業執照等國家規定的三種材料中的任何壹種)。
除報名聯系卡外,還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