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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的土地租賃合同有哪些內容?

土地地役權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服務場所和服務場所的位置、名稱、數量等信息;租賃的目的;租賃期限;租金的數額;以及付款期限和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703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第705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章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