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期和租金是怎麽約定的?
1.關於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日期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幾個月,何時將房屋交付給出租人?承租人如果要繼續租賃,應該提前多少天向出租人提出續租,需要雙方約定,並在合同中執行。
2.租金和押金
需要註意的是月租多少,房租是按月付,季度付,還是按年付。付款方式是否為現金、轉賬、銀行匯款等。,付款日期是什麽時候?確保在此日期之前支付全部租金,以避免違約。
需要明確押金是多少。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剩余押金在扣除承租人應扣除的費用後,需全額返還給承租人。
租賃合同中對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的約定
二、房屋保養維修是如何約定的?
租賃期間,房屋內設施自然磨損,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維修,出租人應在接到通知後七日內維修。逾期未修復的,承租人可以代為修復,費用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因維修不能正常居住的,可以減免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租賃合同中關於房屋維修責任的相關條款
3.什麽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也可以單方面滿足條件解除合同。甲乙雙方也可以自行協議單方解除合同。
租賃合同中關於合同終止的約定
4.違約責任是如何約定的?
出租人遲延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承租人安全,不承擔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非正常使用的,應當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人想提前收回房屋,承租人想提前退租,需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除非征得對方同意。
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或返還房屋的,應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租賃合同中違約責任的約定
以上是簽訂租房合同時需要註意的地方。合同壹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壹方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來源: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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