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繩不得松動、斷裂或打結;
3)、安全鎖零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應清晰。
2、吊籃應安裝防護棚,防止墜物傷人。
3、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4、使用吊籃作業時,應排除影響吊籃正常作業的障礙物。吊籃下方,在可能造成落物傷害的範圍內設置安全隔離帶和警示標誌,人員和車輛不得停留和通行。
5、在吊籃內從事安裝、維修等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工具袋。
6、境外吊籃設備的使用應有中文說明;產品的安全性能應符合我國現行標準。
7.吊籃不得作為垂直運輸設備,不得用吊籃運輸材料。
8、吊籃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
9.吊籃正常工作時,人員應從地面進入吊籃,不得從樓頂、窗戶或其他孔洞進出吊籃。
10.吊籃內的操作人員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安全鎖應正確掛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
11,吊籃平臺應保持載荷平衡,嚴禁超載運行。
12、吊籃提升時,工作平臺兩端高度差不得超過150 mm。
13.帶離心觸發安全鎖的吊籃停留在空中時,安全鎖應鎖在安全繩上;空中啟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擡起松開安全繩,再打開安全鎖。安全繩受力時,不要強行拉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要將安全鎖開啟手柄固定在開啟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