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規定居住證不再有效,每年可簽註壹次。持證人應當在居住滿壹年前壹個月內辦理簽註手續。
居住證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暫停使用功能,補辦後方可恢復使用。居住證有效期滿之日起30日內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從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之日起重新計算。
而且流動人口在廣東省第壹次領取居住證後,到其他城市流動或者證件到期後不需要換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只需要重新寫居住地址和有效期信息,全省通用。
更新居留證所需的信息和程序如下:
如何背書(續簽)?
積分入戶排名中,在社保繳納時間相同的情況下,會比較居住證持有年限,所以別忘了續辦居住證。
1,所需材料
●經辦人的居住證;
●申請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換發、簽註、項目變更申請表》;
●房屋租賃合同。
2.投標過程
●攜帶全部材料,到當地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換領、延期、登記申請表》;
●工作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有效期限後發放居住證。
擴展數據
居住證制度是為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增強流動人口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提高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水平。李容根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紮實的工作作風,做好居住證的宣傳和實施工作。同時,希望來粵建設者充分認識居住證制度的意義及其權益保障功能,積極登記辦證,配合政府部門做好居住證制度實施工作,為廣東經濟社會新發展做出新貢獻。
參考資料:
“中國東莞”政府門戶-廣東居住證從本月起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