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申請經營特殊行業。
2、填寫省公安廳簽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
3、申請人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員工登記表
5、申請人申請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房屋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證明。
6、房屋平面圖(每層壹頁),朝向圖。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鑒定書》
8.申請開辦旅館業應當建立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書面材料。
9、公安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驗收合格的,公安機關應當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持特種行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擴展數據
被列為特殊行業的有:
1.旅館業(包括賓館、飯店、招待所、酒店、招待所、提供接待和住宿服務的辦公室、培訓中心、客用浴室、度假村等。)
2.印刷、鑄造和刻字業(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裝訂、覆膜、復印、打字、制作名片、刻字、密封、刻字等。)
3、二手物品行業(包括二手物品市場、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場所、寄售調劑店、報廢機動車(船)回收、拆解企業等。)
4.典當業
5.拍賣行業
6.信托寄售業務。
7.出入境服務業
凡從事上述行業者,均應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
百度百科-特殊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