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積分+獎勵積分=總積分
基本分+加分=總分。
基本分數
根據孩子的戶籍和家庭住房確定學位類型,分別對應60-80分。
獎勵獎勵積分
計劃生育加分0-6分;居住加分每1個月0.1,最高10;社保加分每1個月增加0.1,10分封頂。
無房證加分
能提供無房證明的租房家庭加2分。
大學區加分
選擇就讀原所在地所屬學校的,獲得10分。
連續居留加分
房產證簽發日後每1個月加0.1分;購買特殊房產的,按連續居住證每1個月加0.1分(如水電費、煤氣費等。)申請人家庭實際居住的住房地址;租房的,每1個月按街道出租辦出具租賃證明的日期加0.1分;(能提供申請人家庭無房證明的可加2分。不需要出具紙質證明,由市房產信息中心進行核實。)本項總分不超過10。
社保時間加分
監護人在深圳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醫療)每滿1個月加0.1分。本項總分不得超過10。
計劃生育加分
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計劃生育審計以家庭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