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範圍為:2013 10 1後註冊,吸納畢業年度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下同),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月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按規定支付。
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的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攜帶材料到工商登記註冊所在地的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此外,小微企業還享受創業場地租金補貼。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五年內畢業生,在本市創辦小微企業(2018 1後註冊),租賃獨立經營場所,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企業家(法定代表人)在創辦企業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本市各類人員和在濟南居住6個月以上、在濟南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為本市新登記的個體工商戶(2018 1後登記)並在市創業孵化基地落戶1年以上的,可申請經營場所租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