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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人通[2007]55號和贛人通[2006]61號文件

淺談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的選拔

實施意見

甘仁通[2006]665438號文件+0

各市(州)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省內各高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根據2004年1月15日中央辦公廳第101號文件規定。省委發[2006]26號,從2006年起,我省每年選派2000名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主任助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工作目標

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實現我省大多數村和社區都有壹名大學畢業生的目標,提高基層人員的整體素質,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結構,為加快基層社會經濟全面進步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人才保障。

二、選拔條件

選擇對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大專(含高職)以上學歷,所學專業適合農村和社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

2、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品學兼優;熱愛農村、農民、基層工作,勤奮敬業;

3.身體健康,自願到農村和基層社區工作;

4.學生黨員、學生幹部優先。

三、遴選方法和程序

1,廣為宣傳。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高校要通過各種方式方法,廣泛宣傳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的政策規定,讓廣大畢業生充分認識到為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建功立業的重大意義,積極投身基層就業的偉大實踐。

2.計劃。省裏每年選拔2000人。省人事廳每年向各市(州)下達選拔名額(名額分配表附後)。各市州根據省下達的指標和縣(區)的需求,將指標分解到縣(區),由縣(區)確定具體的鄉鎮、街道、村、社區。

3.宣布立場。各縣(區)根據分配和分解的選調名額,將確定的村、社區崗位計劃報市(州)人事部門審核,並於每年7月下旬通過新聞媒體公布確定的崗位要求和相關選調條件。

4.組織報名。每年8月,畢業生根據公布的選調信息並結合自身條件,憑錄用通知書和畢業證自願到縣(區)人事部門報名。報名時須填寫《甘肅省選調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審批表》壹式三份(見附件)。

5.確定人選。由縣(區)人事部門向市(州)人事部門推薦初審合格人選,由市(州)人事部門結合崗位要求、專業特點和報名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考試、考核等。擇優確定候選人,並將確定的候選人向社會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6.報備案。人選確定後,市(州)人事部門在10天內將人選報省人事廳備案。

7.崗前培訓。人選確定後,由市(州)人事部門組織集中培訓。主要學習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知識,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方針政策,基層工作常識。

8.送去工作。選調人員通過崗前培訓後,由縣(區)人事部門選派到某些村、社區掛職。所有安排應在每年10結束前完成。

第四,政策措施

1,選調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納入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幹部管理範圍,人事檔案由縣(區)人事部門管理。其工資待遇執行現行鄉鎮(街道)幹部標準,占用鄉鎮(街道)周轉事業編制。各市(州)、縣(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對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給予適當崗位補貼。

2.評選工作要結合當地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河西走廊星火產業帶建設、共青團農村青年中心工作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際需要。同時,要堅持畢業生就近原則,讓選上的畢業生在當地用得上、留得住、受歡迎。

3、村組(社區)為畢業生提供相對固定的辦公、住宿場所,配備必要的設施,保證其基本的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對於因客觀條件不能為畢業生提供基本工作生活場所的偏遠農村地區,可安排畢業生平時在鄉鎮居住,在某些村工作。

4、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由縣(區)人事部門會同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繼續任職,不合格者重新選擇工作崗位。

5.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將是未來補充鄉鎮、街道幹部的重要來源。在村(社區)工作2年以上的畢業生,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有空缺時可直接遞補。

6.在村(社區)工作的畢業生,1年試用期滿後適合擔任村支部書記(社區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社區主任)職務的,按照組織程序或法定程序及時聘任。特別優秀的,根據《甘肅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辦法》(省委[2002]77號文件),可以提拔任用為鄉鎮(街道)領導幹部。

7.在村(社區)工作滿2年的畢業生,報考各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公務員或工作人員時,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研究生,給予適當優惠,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以後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中高級職稱。

動詞 (verb的縮寫)組織和管理

1,全省高校畢業生進村(社區)選拔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協調,省人事廳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市(州)、縣(區)要成立由組織、人事、編制、財政、民政等部門組成的領導協調機構,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人事部門要充實力量,積極做好選拔實施工作。各鎮(街道)要加強對進村(社區)畢業生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同時註重培養,為畢業生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3、高等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引導和動員廣大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

4.建立考核獎勵制度。縣(區)人事部門每年對到村(社區)工作的畢業生進行年度考核,對成績突出、考核優秀的畢業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職責、表現差的要作出相應處理,經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取消資格,本人自主擇業。同時,要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先進典型事跡,唱出高校畢業生在農村基層、在國家最需要的地方大有作為的時代最強音。

2006年5月26日發布的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