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壹是合理劃分土地管理權,探索在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賦予試點地區更大的土地配置自主權。
二是允許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節余指標跨省調劑使用機制。
三是探索建立補充耕地質量評價轉換機制。在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壹補壹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補充耕地全國統籌規模,嚴格補充耕地質量驗收,實現占優補齊。
四是支持全區土地綜合整治,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壹體保護和建設。
2.優化工業用地供應方式。
壹是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供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
二是優化工業用地出讓年限,完善彈性出讓年限制度。
三是支持實施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
四是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
五是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
六是支持建立工業企業產出效益評價機制,加強土地精細化管理和節約集約利用。
3、以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土地。
壹是鼓勵試點地區探索通過詳細評價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細化和完善城市低效用地認定標準,通過依法協商收回、協議置換、成本獎懲等措施促進城市低效用地。
二是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盤活利用,鼓勵市場主體通過建設用地整理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三是規範和完善土地二級市場,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過土地預先登記方式進行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
四是探索地上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的創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