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可以通過法定的合同終止方式終止。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達成終止原合同關系的協議。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建立壹個合同,其主要內容是放棄雙方原有的合同關系,使基於原合同的債權債務消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