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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期未到30年,就不給我們,超過3年也不起訴。土地還是我的嗎?

它是妳的。

不管土地租了多少年,土地的主人還是妳的。承租人只有30年內的土地種植權,沒有所有權。這塊土地不屬於承租人。

租用農田註意事項:1。如果用作溫室蔬菜等作物,生產過程中需要用電。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確保電力電纜可以在現場成功安裝。最好請樓主負責線路,投資方可以負責建設費用,這樣相關部門就不會那麽招搖了。不然土地租賃合同簽了,租金壹交就想開工生產,卻被電力部門卡住了脖子。找了各種理由不設電路,最後只能出高價建線路。2.農業用地需要水來進行生產。有的地方水源靠水庫等水源引水生產。因此,存在水源被切斷的風險。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寫下保證供水的條款,明確水源切斷造成的損失誰來賠償。3.對於有爭議的田地,在爭議雙方徹底解決問題之前,不能簽訂任何租賃合同,否則以後爭議會壹直吵下去,很可能導致無法生產,甚至爭議雙方會破壞生產。為了約束糾紛雙方,在出租其土地時,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糾紛破壞生產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