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稅:從出租房產的次月起,繳納租金收入的12%;
2.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等級和適用的土地等級稅計算繳納;
3.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月收入800以下的個人出租房屋免征營業稅;
4.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個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按適用稅率繳納營業稅;
5.印花稅:個人出租自有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的,按雙方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時確定的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加蓋印花;稅額不足1元的,加蓋1元印花;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的,按照月租金收入減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稅率:
1,綜合所得,超額累進稅率3%至45%;
2、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綜上,房屋租賃個人所得稅按20%計算。財產租賃所得適用比例稅率。月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這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個人將房屋出租給他人居住的,減征10%的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