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租車時,需要攜帶租賃合同、行駛證、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購車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國稅廳開具發票。至於稅率,增值稅稅率為3%。此外,還有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稅前扣除必須以有效合法的票據為依據,不開具租賃發票。租賃費用不能在稅前扣除。
至於稅率,增值稅稅率為3%。還有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都需要收。汽車租賃是指租賃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不提供駕駛服務,將租賃的汽車(包括貨車和客車)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經營方式。
汽車租賃的本質是在汽車的產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取得收益的壹種經營行為。租賃標的除了實物車,還包括保證汽車正常合法行駛的所有手續和相關價值。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709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