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9)偶然收入。
文章
個人所得稅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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