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問公交怎麽理賠。

問公交怎麽理賠。

首先要咨詢正規的律師(推薦:/律師),放心咨詢是免費的。

那麽妳需要保持冷靜,不要被無所畏懼的憤怒沖昏頭腦,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友情提醒:公交車是有保險的,妳的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當然妳可以就給妳造成的損失單獨向公交公司索賠)。

那我們就按照流程來:(以下是專業律師的建議~ ~我來借鑒~ ~呵呵)

壹.確定當事方的身份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弄清楚肇事者是誰。受害者是誰?保險公司是誰?是否參加強制保險?有沒有商業保險?

當事人根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

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當采取積極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避免因延誤時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無法認定或難以認定,在事故發生地就近醫院搶救受害人,以免延誤最佳治療時機。

作為受害人,他應該去交警部門獲取機動車駕駛人、車主、保險公司的基本信息,準確確定被告和第三人,為傷殘鑒定和賠償做準備。

第二,治療結束的確定和鑒定的時機

治療結束是指臨床治療後,損傷後的病理改變完全或部分恢復並維持穩定的時期,臨床醫學普遍認可。對治療終結有異議時,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向具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申請,確定治療是否終結。

鑒定的時機應當在事故直接造成的損傷治療結束時,或者在損傷引起的並發癥治療結束時。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可以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事宜。

提示:

由於受害者的受傷程度和身體素質不同,受害者的恢復有快有慢,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申請傷殘鑒定的,三個月後進行身體損傷鑒定,六個月後可以進行腦損傷鑒定;如果病情嚴重或需要二次手術,壹般需要病情相對穩定或完成二次手術。

如果受害人需要傷殘,身體傷害壹般在三個月後提出,腦部傷害壹般在六個月後提出。律師事務所可以委托具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第三,材料的鑒定

有些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鑒定時,往往因為鑒定材料不全,鑒定時機不成熟,無法做傷殘鑒定。

進行傷殘鑒定,當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診斷證明、加蓋醫院印章的住院病歷(如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等。)、x光片、CT或磁振檢查報告(搶救時第壹次CT報告及最近壹次復查)等。

提示:

當事人必須充分重視傷殘鑒定的重要性,傷殘鑒定結論作為重要證據,是主張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重要依據,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訴諸法律。

當事人應該掌握壹些司法鑒定常識,從“訴訟就是打關系”的觀念轉變到“訴訟就是打證據”的觀念,讓證據說話,讓法律說話,而不是無所作為,盲目樂觀。

四、司法鑒定機構的確定

2005年6月65438+10月1之前,交警部門主要委托公安機關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然而,2005年2月28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並於2005年6月6日實施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第七條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接受社會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

《決定》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委托社會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但個別交警部門出於某些利益考慮或法律知識不足,仍無視國家法律,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法醫中心進行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因為他們不具備鑒定資質,敗訴被媒體曝光,受到質疑。

提示:

對於訴前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壹般由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後,會委托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將由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具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協商不成,由法院裁決。

收到傷殘鑒定結論後,代理人會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者、車主或保險公司進行調解或打官司。傷殘鑒定結論由代理人(律師事務所)領取。

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相關鑒定費用(如咨詢費、鑒定費等)由異議方支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殘疾賠償金的確定

傷殘鑒定結論關系到賠償金額,對提起訴訟非常重要。如果能定傷殘,就意味著很多賠償;如果不能確定傷殘,進入訴訟程序意義不大。除了支付訴訟費,被害人還應承擔鑒定費和律師費。

提示:

傷殘鑒定* * *分為十級,最輕的是十級傷殘,最重的是壹級傷殘。傷殘鑒定賠償期限為20年,受害人超過60周歲的,每超過1年扣1年;如果受害人年齡超過75歲,賠償期限為5年。

不及物動詞補償項目的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賠償權利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侵害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壹)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院治療當事人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應當根據憑據計算支付。

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診療費、住院費、藥費和其他醫療人身傷害費用。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當事人選擇的醫院應當是依法設立的具有相應救治能力的醫院、衛生院、急救站等醫療機構。當事人應當根據受損情況和治療需要,選擇就近的治療醫院。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提示:

在實際治療過程中,受害人會產生各種醫療費用,受害人壹定要妥善保管各種票據和費用清單,不要因為無法在調解或訴訟中舉證而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

治療期間,未經醫院同意,受害人不得轉院或購買藥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如需轉院治療,需持醫院轉院證明。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容貌受損,需要整容的,可以在立案時作為醫療費用項目提起訴訟。很多受害人和代理人往往忽略了這壹點,認為整容費用屬於後續治療費用或殘疾賠償金,使得受害人支付的合理整容費用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近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提示:

如果受害者是殘疾的,他的損失時間可以在殘疾日期之前索賠,而不是3個月或100天。但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醫院的請假證明。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其工作單位應當出具受害人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連續誤工實際扣繳的工資證明(即收入證明和誤工證明)。

受害人月實際收入(即工資、薪金所得)超過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壹款規定),受害人應當出示完稅憑證;如果受害人實際月收入不足2000元,受害人不需要出示納稅證明。

如果受害人沒有固定工作(如個體戶、自由職業者),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個體工商戶相關收入證明,否則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於工資、“三補”(如餐補、車補、電話補)、獎金、津貼。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施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護理期應當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受害人傷殘後,應根據護理依賴程度和傷殘輔助器具準備情況確定護理等級。

提示:

受害人住院期間支付的護理費很容易索賠,但是受害人出院後需要護理嗎?需要多少級護理?如何倡導?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受害人出院後,如果醫院在出院診斷或出院記錄上有明確的醫囑:需要特殊護理X個月或X個月,受害人可以主張出院後的護理費;否則,受害人主張出院後的護理費是缺乏事實依據的。

個別被害人出院後仍不能自理的,可以作出護理依賴程度鑒定,並根據鑒定結論確定的護理時間,主張支付出院後的護理費用。

值得註意的是,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吃飯、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行移動。

(四)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而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

提示:

交通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機票、火車票、地鐵票、出租車發票、汽車票。

(5)住宿費是指交通事故傷殘人員到外地就醫、配備傷殘人員和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所需的住宿費。標準按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的差旅費和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傷者到外地就醫等待檢查結果時,需要等待床位的,傷者及陪護人員的住宿費予以補償。

2、傷者需要轉院治療的,傷者及陪護人員來回途中的住宿費予以補償。

3.受傷人員和參與事故處理人員的住宿費應當予以補償。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壹般不超過三人。

提示:

按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不同地方補貼標準不同,住宿費按證發放。

(六)住院夥食補貼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貼標準確定。

受害人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夥食費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提示:

壹般法院不支持營養費。特殊人群(如老、幼、病、殘、孕)的受害者可適當申領營養費。如果沒有正式發票,他們可以索賠50元/天。

如果受害人不屬於老、幼、病、殘、孕特殊群體,受害人主張營養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補充或加強營養的醫囑,否則法院很難支持。

(八)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工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職業危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賠償金。

提示:

傷殘賠償金原則上為20年。如果受害者超過60歲,年齡將每增加壹年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傷殘賠償是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重要項目之壹,因此受到受害人的高度重視。

而人身損害賠償的解釋“人為”將傷殘賠償分為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導致同壹國家公民“戶籍”不同,導致傷殘賠償和死亡賠償存在差異。

按照壹級傷殘20年賠償,2009年山東省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差距213280元!深圳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傷殘賠償有406590.20元的缺口!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周期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提示:

受害人應選擇普通的殘疾輔助器具,盡可能使用國產和中價位的輔助器具為宜。如輪椅、拐杖、假眼、假牙、假肢、助聽器等。如果受害人需要整形,應該去有整形資質的權威醫院,受害人可以將整形費用作為醫療費用項目主張。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的傷殘程度,按照被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為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贍養人是指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提示:

被撫養人壹般指被撫養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承擔被贍養人父母生活費的前提是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無經濟來源,喪失勞動能力。如果被扶養人未滿60周歲,但屬於殘疾人或精神病患者,賠償義務人仍需承擔被扶養人20年的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未成年子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承擔至被扶養人年滿18周歲。

(十壹)受害人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用、護理費用和後續治療費用。

提示:

被害人雖已出院,但仍需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的,對方仍應承擔被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復費用、護理費用和後續治療費用。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後遺癥、並發癥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壹年內向賠償義務人另行提起訴訟。

(十二)傷殘鑒定費是司法鑒定機構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和限制活動能力,經綜合評定後收取的鑒定費。

提示:

雖然《民事訴訟法》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沒有明確規定鑒定費的承擔方式,但在司法實踐中,傷殘鑒定費最終還是由敗訴方承擔。

(13)精神損害索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精神損害賠償解釋》)。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應當根據下列因素確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等具體情況;(三)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四)侵權人的利潤;(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上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提示:

精神損害賠償是壹個抽象的概念,不容易操作和掌握。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不同職業、不同原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害賠償會有所不同。

在山東省,根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意見,壹般精神損害,慰問金壹般為1000-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金壹般為3000-5000元;侵權人為單位的,可以在上述標準的10倍以下掌握。

(14)其他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服裝損失、維修費用、車輛停運損失和車輛折舊損失。

提示:

作為當事人,應充分重視其他財產損失,收集相關證據,必要時申請車損減值鑒定。

合理、合情、合法的索賠,既不是“漫天要價”,也不應該掉以輕心,省略必要、合理的賠償項目或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

七。上訴法院的裁定

當受害人完成傷殘鑒定,與加害人、車主、保險公司協商不成或未經調解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準確確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眾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屬於侵權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通知》第二十八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侵權行為發生地,包括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可見,侵權行為發生後,受害人可以向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為人、車主、保險公司作為被告,由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侵權行為發生地、侵權結果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提示:

受害人提起訴訟時,應盡量選擇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因為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是侵權行為發生地或侵權結果發生地的人民法院,便於及時查明事實真相,獲取相關證據,更好地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當然,如果受害人選擇肇事者、車主或保險公司作為上訴法院,更有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查封肇事車輛、通知被告、調取相關證據),也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為上訴法院。

如果被害人能夠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被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可以請求法院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最大限度地維護合法權益。

八。其他人

關於行為人與車輛所有人關系(如雇傭關系、借貸關系、租賃關系、隸屬關系或合同關系)的界定,事故車輛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的結算,事故車輛與非機動車、行人的責任認定(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全部責任),交通事故造成的後遺癥、並發癥、術後費用、護理費用的承擔等問題。對無責任司機和全責行人的賠償...如果妳需要了解什麽,可以聯系我,我會根據妳的實際情況進行法律分析或者制定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