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日7: 00至9: 00,17: 30至19: 30,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需要進出口岸和機場的,可以在下列道路通行:
(1)深高速:S3廣深姜妍高速、G4廣深高速、G15濟河高速、S33南廣高速、S31龍達高速、G94梅觀高速、S29清平高速、G4E鹽排高速、S28水關高速、G4E博深高速、S30申會沿海高速。
(2)深圳灣口岸:S3廣深沿江高速、董斌隧道、東濱路、沙河西路。
(3)皇崗口岸:G4廣深高速、皇崗路(皇崗口岸段)、百合路、同慶路、福田南路(皇崗口岸段)。
(4)福田口岸:G4廣深高速、桂花路、國華路、裕亨路。
(5)羅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屏大道、泥崗路(紅嶺立交至洪湖立交)、洪湖西路、人民公園路、和平路、沿河南路東行方向(人民南路至金文南路)。
(6)文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屏大道、泥崗路(紅嶺立交至洪湖立交)、金文北路、金文中路、金文南路。
(7)沙頭角港:S30申會沿海高速、G4E鹽排高速、沈燕路、沙鹽路、沙神路。
(8)李安堂港:G25沈暢高速、東過境高速。
(9)深圳機場:G4廣深高速、G15機場高速、機場南路、領航高架、機場八號路。
2.工作日7: 00至9: 00,17: 30至19: 30,全市道路(以上“1”所列道路、深汕合作區道路除外)禁止持有本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3.下列持有本市非機動車號牌的載客汽車不受上述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具有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出租汽車)和中型客運車輛。
(3)香港號牌(包括香港內地和香港內地)和使館號牌的車輛。
4.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的載客汽車因國家、省大型會議、展覽等活動需要通過限行時間、道路的,應當提前到市交警部門辦理臨時機動車通行證,經批準後方可按規定通行。
5.未懸掛本市機動車號牌的載客汽車,前兩次違反本通告限行區域限行規定的,不予處罰,自第三次違反限行規定起處以罰款。
6.非本市核發機動車號牌的其他車輛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規定執行。
實施“限制”政策的可能好處:
1,緩解交通擁堵:
城市交通擁堵是大城市面臨的普遍問題。通過“限行”政策,可以減少車輛數量,減少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2.減少空氣汙染:
機動車排放是城市空氣汙染的重要因素之壹。通過限制車輛上路行駛,可以減少車輛數量,從而減少尾氣排放,改善空氣質量。
3.改善道路安全:
路上太多的車輛可能會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通過“限行”政策,可以減少車輛數量,從而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提高道路安全性。
4、促進公眾* * *流量:
限制個人車輛的使用可以促進公共交通的發展,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從而減少對個人車輛的依賴,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5、改善居民生活:
減少交通擁堵和空氣汙染不僅有利於城市環境的改善,也有利於保護居民的身心健康。此外,改善道路安全,促進公共交通的發展,也可以提高居民出行的便利性。
需要註意的是,“限制”政策並非沒有負面影響,比如影響個人出行自由,影響部分企業的業務,應該在權衡利弊後實施。
參考以上內容:深圳政府在線-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通告公告-深圳市公安局關於非本地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在規定時間路線、區域行駛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