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印花稅:個人出租自有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的,按雙方簽訂合同時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確定的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適用印花稅;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套用印花。
3.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的房屋位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範圍內,按照房屋用地面積(含出租院落)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3]89號文件規定,按照土地等級和適用的土地等級稅,出租或出借房地產的,從出租或出借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4.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月租金收入800以下的免征營業稅。
5.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個人按適用稅率繳納營業稅。如前所述,教育費提高到3%要以繳納的營業稅為基數,城建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分為7%、5%、1%。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收入4000元以上,月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的,按照月租金收入減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稅率為20%。
北京的房屋租賃稅怎麽算?
1.出租用於居住:房產稅=租金收入*4%。月租金超過起征點,需要征收:營業稅=租金收入*3%。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0%。印花稅=租金收入*0.1%。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2.出租經營:房產稅=租金收入*12%。月租金超過起征點,需要征收:營業稅=租金收入*5%。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0%。印花稅=租金收入*0.1%。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