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登記: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到房產管理部門登記。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2、房屋租賃登記申請表;
3.房屋租賃合同;
4.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對於企業法人,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其他組織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單位法人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6、轉租房屋應提供房主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7.如果所提供的信息是復印件,則必須檢查原件。
法律依據: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產)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