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以下是我分享的關於如何辦理新洲區居民居住證的內容。希望妳喜歡文章的內容。
處理條件
1.在本市居住的非戶籍公民居住滿半年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①合法穩定就業;②合法穩定住所;③持續學習;滿足其中壹個條件,就可以辦理居住證。
搬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審核,復印件留存)。
2.近期1寸免冠註冊照片1。
3.居住地址證明,在職證明或在校證明。
1.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用人單位或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3.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或學校(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註:應保留原件;不能保留原件的,應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處理過程
第壹,在線處理
1,網上申請。申請人通過“武漢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武漢公安網警”網站申請。
2.申請人自願選擇快遞寄送居住證或者到指定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領取居住證。
3.網上初審。公安機關進行網上初審,社區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自受理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上門審核申請材料、核對信息,並自上門核對信息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初審結果短信告知申請人。
4、公安機關按規定程序,並根據申請人選擇的辦理方式通過郵寄或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發放居住證。
二、現場處理
1.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機關。
2.提交材料。(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壹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3.拿著驗收證明。
4、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由於實際操作,可能需要15天才能完成,具體取決於處理進度。)
處理時限和成本
1,處理時間:
15個工作日。
(註:由於實際操作,可能需要15天才能完成,具體視現場辦理進度而定。)
2.手續費:不收費。
第十八條居住證實行壹人壹證,首次申領免證件工本費。
搬運地點
新洲區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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