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巴中市規劃建設局了解到,巴州區制定了《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辦法》。根據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享受城鎮最低收入生活保障待遇5年以上(含5年);具有2名以上家庭成員(含2名),且申請人具有霸州市非農業常住戶口8年以上(含8年);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10平方米標準。
符合以下條件的平昌縣家庭,可於本月底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成員2人以上(含2人),具有平昌市非農業常住戶口2年以上,享受城市最低收入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且無房。
通江縣具有城鎮非農常住戶口3年以上,正在享受城鎮最低收入生活保障待遇。無房戶可於近期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首批廉租房。
南江縣廉租房申請時間為每年5月。住房困難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咨詢,符合條件者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