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納稅人為銷售貨物出借包裝材料收取的保證金應當單獨核算。時間在壹年以內且未到期的,不計入營業稅。但逾期包裝未退還保證金的,按照包裝貨物適用的稅率計算營業稅;
2.納稅人以銷售貨物為目的出租或出借包裝材料所收取的保證金,應單獨核算,不得計入營業稅。但是,因逾期回收包裝而未退還的保證金,應按包裝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