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所得稅法中,出租不動產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出租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不動產出租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x10%。
月應納稅所得額按兩種情況計算,租金收入按壹個月計算:
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準予扣除工程費用-修繕費用-800;
租金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可抵扣項目費用-修理費]×(1-20%)。
允許扣除的項目費用包括出租不動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