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房屋租賃合同,關於滯納金的查詢!

房屋租賃合同,關於滯納金的查詢!

妳在合同上簽字太草率了;

第壹,簽合同太隨意,對需要修改或補充的重要條款不夠重視。本合同是妳和對方自願簽訂的,內容不存在違法情況,合法有效。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處理。

二是以出租房屋內電器不合格為由拖延支付房租。要看租房合同有沒有約定出租的房子裏有電器,或者房子裏裝的電器和妳交的房租多少有關系。如果是,電器有問題,不符合合同約定,出租人不予維修,那麽妳可以行使拖延支付租金的抗辯權,可以從租金中扣除維修費。

如果沒有規定,或者有沒有電器和妳交多少房租沒有關系,電器是出租人免費給妳的。那麽,如果出租房屋的電器出現質量問題,只有在危及承租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下,出租人才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

妳這種情況,估計是前者,所以妳有權利遲交房租,扣除已經交的修理費。

第三,就妳而言,合同中手寫的“洗衣機、空調2天內正常使用”條款是有效的,但不是說2天後不正常使用就不修嗎?我認為這壹條款只是免除了2天後出租人對洗衣機和空調的非正常使用,交付目標未達到約定的,承租人應當追究違約責任。但並不免除出租人對洗衣機、空調非正常使用2天後的維修責任。因此,出租人仍應負責修理。

綜上所述,要解決這個問題,和出租方談判似乎是壹場拉鋸戰。起訴和解需要時間和精力。我覺得妳應該欠錢,扣修理費,等他告妳,這樣比較方便。但我怕他不會就這點手段起訴妳。

最後,因為妳簽合同的隨意性,出現問題時不能明確解決糾紛。要給妳壹個警告:不要隨便簽合同,馬上提出問題,或者協商修改,不要等問題出來了再想怎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