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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統籌生入學要求

廣州統籌生入學要求如下:

1.屬於我區初中招生範圍的回區、跨區就讀學生,經區教育局審核符合“人戶壹致”條件的,以直接方式進入高等教育;不符合“人戶壹致”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其公辦學校學位。

2.對於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天河區有效期內的房屋備案租賃合同地址為實際居住地,區教育局將為其安排公辦學校學位,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廣州按政策照顧學生,以天河區實際居住地為準,經區教育局審核公示後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4.對在天河區就讀的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意願”的原則,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或政府補助民辦學校學位。詳見《廣州市天河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學位申請指南》。

5.補報名。註冊在天河區且實際居住在天河區的小學畢業生,因病、出國等特殊原因未辦理相關入學手續,未在廣州市其他區安排公辦初中學位。

或天河戶籍小學畢業生放棄我區公辦學校學位,申請回天河區就讀公辦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8月30日向區教育局提交材料,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學位統籌安排公辦初中。

協調學生的定義

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地址不壹致,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手續的,優先安排其實際居住地,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學位。

招生總體安排主要是落實當地戶籍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而不是確保其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居住地周邊學校不能統籌安排的,可以統籌安排回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