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選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和相當水平的高層次人才;
2.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傑出人才、齊魯文化著名專家、省內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
3.棗莊人才、齊魯文化人才、省重點支持地區引進急需人才項目、“留學生雙百人才”計劃、齊魯和諧使者、齊魯首席技師、齊魯鄉村之星、齊魯金融之星、齊魯文化之星、省有突出貢獻技師等。
4、派往高新區的科技幹部、副職;高級管理人員等。
5.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市首席技師、市農村之星、市和諧使者、棗莊名師等。
6.高新區企業就業與自主創業博士;
7.在高新區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和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碩士;
8.畢業後5年內到高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雙壹流”本科畢業生。
法律依據
棗莊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條在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在薛城區、棗莊高新區無房的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申請租賃人才公寓:
1.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中科院“百人計劃”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國家級相當層次領軍人才;
2.泰山學者、泰山行業領軍人物、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和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
3.棗莊蔡穎、齊魯首席技師、齊魯財經之星等。
4.任命為我市科技副職幹部;
5.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市首席技師、棗莊名師等。
6.在我市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全日制博士學位;
7.在我市高校等機構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和畢業後5年內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碩士;
8.畢業後5年內在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雙壹流”本科畢業生。
第五條符合條件的人才只能申請1人才公寓;夫妻雙方符合申請條件的,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1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