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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關於蘇州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請參考“蘇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1。職工攜帶所有材料到公積金大廳中心櫃臺申請提取;2.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要求,出具《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3.中心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員工審核結果。4.職工接到電話,就帶著相關材料去公積金大廳的提取櫃臺辦理提取;5.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轉入與該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此外,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首先需要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的申報信息,並做出承諾。之後,凡是可以通過相關部門獲取信息進行網上審核的,將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位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將更加方便。

提取住宅公積金的前提條件:發生下列現象之壹,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用證明的,可以請求提取本人住宅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新建、改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宅;2)退役;3)調離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並聯系單位進行根除或者繼續勞動的;4)長期出國或長期在港澳臺停留;(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本息;6)租住住所月租金超過家庭月工資收入的15%;7)農民工與單位杜絕(連續)勞動接觸;8)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九)享受城鎮低保或特困救助待遇的人員;10)與單位連續勞動接觸壹年以上,未重新工作;11)職工及家屬因重大疾病或重傷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時需求和供給的相關證明材料:1)職工乞討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2)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首付款收據;3)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合同和契稅完稅證明;4)房屋拆遷重建的,提供市房產處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重建協議和房款收據;5)自建、翻建或大修的有產權的自住住宅,應提供承辦銀行(我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或房產處理部門附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證明,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工程預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6)退休人員須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不能提供退休證明的,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7)職工及家屬因重大疾病或重傷事故發生困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歷、患者的醫保卡和當期醫療費用發票。自身患病的非從業人員,還應提供結婚證或親屬聯系證明;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與單位處於連續勞動聯系的,應提供與原單位連續勞動聯系的證明、市(縣)勞動調整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調整結論或醫院證明;9)出境長期居留的,出具《出境長期居留審批表》,或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留有用證明;10)貸款償還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截至提款日的貸款余額證明。同時,償還商住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申請人與貸款發放銀行簽訂的商住貸款合同;11)享受鄉鎮低保金的,提供城鎮居民低保金或其他勞動力、工會等部分供給的有用證明;12)支付房租的,應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房租支付發票、單位或相關部分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13)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應急證明、大額支出單據和職工及其他家庭成員收入證明;14)外來務工人員或從業人員戶籍在本市轄區外,且與其所在單位存在持續勞動聯系的,應提供與單位的勞動聯系證明和戶籍證明;15)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當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證明。屬於死者合法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合法繼承證明;被繼承人指定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應當提供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書和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身份證;16)與本公司連續勞動接觸壹年以上且未重新工作的,應向本公司提供與本公司接觸根除勞動的證明或失業證明;17),除滿足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還應提供愛人及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聯系證明及復印件;18)代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除滿足上述提取條件所需材料外,還應壹並提供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提取時間間隔:壹年只能提取壹次公積金,即間隔12個月以上才能提取。公積金到賬時間:3個工作日內。

符合條件的職工及配偶在工作地無自有住房,租賃商品房用於自住。流程第壹步:職工攜帶全部材料到公積金大廳中心櫃臺申請提取→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要求,出具《蘇州市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中心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職工審核結果。第二步:職工接到電話通知,持相關材料到公積金大廳提取櫃臺辦理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實時轉入與職工關聯的銀行借記卡,提取職工及配偶所需材料。第壹步:1。身份證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省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原件(如多人合租房屋,應在租房協議中列明合租人名單及其支付的租金金額);3.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稅務發票原件(當年有效);4.申請提取的職工為租房者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第二步:1。身份證原件(居民身份證或臺灣省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中心出具的《蘇州市承租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核表》回執;3.申請提取的職工為租房人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4.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銀行卡未關聯或需要變更,應提供本人在蘇州範圍內的工、建、農、中、滬、蘇任意壹家銀行發行的借記卡)。友情提醒1。員工及其配偶在工作地無自有住房。正常租房期間,壹年內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兩次。2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可以由職工本人辦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他人的,代理人應當知道委托人設置的住房公積金卡密碼,並提供雙方身份證和委托人指定銀行的有效借記卡(已關聯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不需要提供)。辦理時間合格且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時間以各指定網點公布的辦理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