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根據2012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應註意以下問題:
1.依法設立的道路客運企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可以提供校車服務。
2.校車服務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校車運營安全管理措施。
學校應當將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校車的使用應當按照規定取得校車許可證。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4.校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意思很簡單。即使是正規的校車,作為孩子上下學的接送,也是校車,必須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執行,否則按違章處理。
可以自己認真研究壹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