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但須經抵押權人同意。他物權分為用益物權和抵押權,兩者並不矛盾,可以同時存在於同壹物中。房屋出租涉及房屋的用益物權,抵押涉及房屋的抵押權,所以有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405條成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轉讓的,原租賃關系不受抵押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