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應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經核實,由所在單位出具回避申請書壹式兩份。集中封存戶的職工向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請。
2.職工持《提取申請表》等申請材料,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員工當天持分中心或管理部核實的提款申請書壹式兩份、提款通知書壹式三份,當天到建設銀行辦理提款手續。
4.員工在建行確認付款後將壹份取款通知返回單位,作為單位的記賬憑證。
擴展數據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憑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人員憑有效提取證明;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憑有效提取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4.在國外及港澳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證明;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有效提取證明;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繳納房租的有效提取證明;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存儲戶滿兩年未重新就業,職工戶籍已遷出本市,非本市戶籍職工已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提取
惠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修訂《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操作規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