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有支付房租能力,大專、職校畢業後就業,以及無房、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住房困難家庭,均可申請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
二、申請材料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明
主城區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非主城區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明和居住證。
3.婚姻狀況證明
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離異者提供離婚證。
4.工作和收入證明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證明、勞動合同或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任選其壹。
(2)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就業收入證明。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納稅證明。
(4)主城區退休人員:領取養老待遇證明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持證由其工作單位出具。
* * *與申請人有工作關系的,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收入證明;沒有工作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
5.住房情況證明
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出具住房分配證明。住房困難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賃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