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允許斜拉、斜掛;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載不準起吊;
4.松散物捆綁不牢或物料裝車時不準起吊;
5、不準有人掛在吊物上;
6、埋在地下的物體不準懸掛;
7、安全裝置失靈或不準帶病懸掛;
8、現場壹片漆黑,看不到吊點。不允許起吊;
9、刀刃與鋼絲繩直接接觸沒有防護措施不準懸掛;
10,6級以上大風不允許吊裝。
施工企業及其項目部要高度重視對塔吊操作、指揮和拆裝人員的教育培訓,形成制度,確保所有人員都能滿足技術和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
要重點進行安全法規、相關標準規範、塔式起重機管理制度、塔式起重機拆裝技術、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培訓,結合典型拆裝案例、典型事故案例、典型塔式起重機操作培訓。
擴展數據
起重機司機和起重指揮人員應根據各種規定的手勢或信號相互溝通。作業過程中,司機應密切配合起重指揮,服從指揮信號。但是,當起重作業遇到危險時,無論誰發出緊急停車信號,司機都應立即停車。
司機接到指揮人員的解除信號後,必須鳴號後才能行動。起吊重物時,應先將起重機吊離地面,確認重物吊掛牢固,制動性能良好,起重機平穩後,再繼續起吊。
起吊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用傾斜狀態的吊鉤鋼絲繩拖動被吊重物。當吊鉤已掛好,但吊起的重物尚未吊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或轉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廣州恒大起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