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公辦部門的轉移安置:
(壹)所需材料
入學材料及積分標準參照《寶安區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南》相關規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孩子出生證明;
2.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3.桃源居房產證(或銀行印章復印件)、25位房屋代碼(請確認學位未提前鎖定);
4.原學校的國家學籍卡。如果是深圳學校,寫深圳學籍號(中澳私立不要求);
5.子女為非戶籍的,需提交父母壹方的居住證、社保卡、社保清單。
6.核對上述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有兩個材料需要特別說明:
1.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的,需要加入並實際居住;
2.租賃房屋材料的要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出租房屋材料(含專用房屋)申請過戶的,租賃證明登記蓋章時間和專用房屋證明顯示的入住時間必須在2021(含)之前。
民辦義務教育部門轉學、轉班:
(壹)所需材料
入學材料及積分標準參照《寶安區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南》相關規定,需提供以下材料:子女出生證明、子女及父母戶口簿及身份證、住房證明、社保證明等。
(2)驗收條件和要求
學校招生嚴格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的通知》(深〔2065 438+08〕3號,詳見附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擬錄取的轉學生必須符合在深就讀條件。我校招收的轉學生嚴格按照沈復規[2018]3號執行,即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子女父母至少壹方為深圳戶籍或至少壹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子女父母在寶安有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專項用房或房屋租賃證明或有效壹年居住信息登記(租賃證明登記蓋章時間及專項用房證明顯示的入住時間必須在2021年6月30日前);
(3)子女父母至少有壹方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購買)1年,且均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轉讓和轉移的驗收要求和轉移程序
義務教育部接受了這壹請求。
1.嚴格控制班級規模。班級規模已超標的,原則上不受理轉學申請。如果平均班級人數達到50人,則不允許轉學生。班級規模低於規定標準的,符合在寶安區就讀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轉學安置。
2.學校根據2022年秋季招生學區範圍和擬錄取對象受理分班申請,按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分班學生。
3.學生家長在學區購買商品房、深圳戶籍學生子女及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申請轉學時,如果學校學位特別緊張或班額已超標,由學校報學區教育辦公室統籌協調到學區內其他有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
4.轉出學校與中澳有* * *共享學區、招生範圍重疊的,不允許相互轉學。
5.中澳擬接收的非深圳戶籍學生,須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規定的學習條件,並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民辦義務教育部門的驗收要求:
1,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小學壹年級平均每班45人,小學二至五年級和初中平均每班50人。不接受轉學生。實施小班化的部門按照批準的班級規模接收轉來的學生。
2.教育局規定民辦學校不再單獨開設家長報名通道,轉學生數據由我校采集錄入系統。
3.學校根據2022年秋季招生名額和教育局招生政策,接收轉學生申請,開展相關錄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