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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舉報出租屋的後果

房屋租賃合同未備案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第二十三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壹款、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