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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怎麽樣?

1保障房包括哪些?

保障性住房壹般包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定向安置房、兩限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

第壹,經濟適用房

是政府劃撥土地,免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給予有壹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購買者擁有有限的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房,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雙重特征。

第二,廉租房

歸政府或事業單位所有,以政府批準的低租金出租給低收入家庭。

廉租房只租不賣,租給城鎮居民中收入最低的。

低收入家庭對廉租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經濟適用房。

第三,公有* * *出租房屋

是通過政府或政府委托機構,按照市場租金價格,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租的壹種住房。同時,政府按月向承租家庭發放相應標準的租賃補貼。

第四,定向安置房

是政府在建設城市道路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為安置被拆遷戶而建的房屋。

安置對象為城鎮居民拆遷戶和被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民。

五、二級限價商品房

兩限房嚴格來說並不是“經濟適用房”。

在邢弢比例和限定銷售價格的基礎上,以競地價、競房價的形式通過招標確定住宅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由中標者按照約定標準和約定價格建設中低價位、小戶型的邢弢普通商品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居民出售。

不及物動詞商品房換住房

是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

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籌資金為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特困戶建設的銷售價格低於4平方米成本價,由政府給予補貼的非營利性住房。

2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條件

壹是每個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居民只能申請或租賃壹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

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二是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家庭申請,至少壹名家庭成員須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受理日前連續兩年家庭年平均收入或單身居民年收入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承租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五)申請時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及中國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除具備上述(1)、(3)、(4)、(5)、(6)條件外,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三、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居民申請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家庭申請,所有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

因就學、服兵役將家庭成員戶籍遷出本市的,視同就學、服兵役期間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受理日前連續兩年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單身居民年收入未超過本市規定的保障性住房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保障性住房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在本市及國內其他地區沒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之日前三年內在本市及中國其他地區未使用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及國家其他具有保障性質或其他優惠政策的地區居住,但子女作為家庭成員單獨組建家庭或達到規定年齡條件後申請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四是住房困難家庭或未租住保障性住房且符合第壹條規定條件的單身居民,可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戶籍人口計算。

五是住房困難家庭或者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租金。

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3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材料

壹、申請城鎮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所需材料:

1.家庭成員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總工會出具的本市城市貧困居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租住私有房屋的,經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核實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單位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自有住房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社區受理的申請材料核實原件,並在提交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

5、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附有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相關證明。

二、申請城鎮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經出租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認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家庭,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低收入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貧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出具的《本市城市貧困居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三、申請市區經濟適用房所需材料:

1.家庭成員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低收入、貧困家庭須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或本市城市貧困居民證原件及復印件;

3、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的房屋情況證明或直屬管理的公房租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城市拆遷家庭拆遷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請市區中低價商品房所需材料:

1,市區低價商品房具體房號的告知函或回復復印件;

2.填寫《市區中低價商品房準購審批表》;

3、城市房屋拆遷協議(產權調換)原件;

4、購房人(拆遷人)戶口簿及復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

5.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