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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謨拉比法典的發現和地位

1901年65438+2月,壹支由法國人和伊朗人組成的考古隊在伊朗西南部壹座名叫蘇薩的古城遺址進行發掘工作。有壹天,他們發現了壹塊黑色玄武巖,幾天後,他們又發現了兩塊。他們把三塊拼在壹起,恰好是壹根橢圓形的圓柱形石柱。這根石柱有兩米半高。上面雕刻著兩個人的浮雕:壹個坐著,右手拿著壹根短棍;另壹個站著,雙手拱起,好像在做禮拜。石柱的下部刻有箭頭或釘子之類的文字。經考證,這是楔形文字記載的法律條文——漢謨拉比法典。石碑由三塊黑色玄武巖組成,高2.25米,上圍1.65米,下圍1.90米。石碑的上部是太陽神和正義之神查馬克授予漢謨拉比國王稱號的浮雕(高0.65米,寬0.6米)。浮雕下方是刻在石碑周圍的法典銘文,共有3500行,楔形文字是豎寫的。

《漢謨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發現的最早的成文法律條文,是人們研究古巴比倫經濟制度和社會法律制度的極其重要的文物。同時,它也是古巴比倫藝術的代表,尤其是因為古巴比倫王國流傳下來的藝術作品非常罕見,所以這塊石碑更加珍貴,雕刻精細,表面高度拋光。石碑上刻有楔形文字,全文280條,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制度等作了詳細規定。法典的上半部分是巴比倫太陽神沙馬什授予漢謨拉比國王的法典浮雕。太陽神身材高大,胡須梳得整整齊齊,頭戴螺旋冠,右肩露在外面,身穿長袍,正襟危坐,給漢謨拉比壹個魔法符號和象征權利的魔戒;漢謨拉比頭戴傳統王冠,神情肅穆,舉手宣誓。太陽神的寶座很像巴比倫的寶塔廟,表示最高的神坐在上面。

《漢謨拉比法典》是巴比倫第六任國王漢謨拉比(公元前1792年至公元前1750年在位)頒布的著名法典。眾所周知,巴比倫王國位於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大致相當於今天的伊拉克。如果這個代碼是“真實”的,它是怎麽跑到蘇薩那裏去的?原來,在公元前3000多年前,伊朗迪斯富爾西南的蘇薩盆地有壹個強大的奴隸王國,名叫埃蘭,古城蘇薩是埃蘭王國的首都。埃蘭人在公元前1163年攻占巴比倫後,將刻有漢謨拉比法典的石柱作為戰利品搬回了蘇薩。埃蘭王國後來被波斯摧毀。公元前6世紀,波斯帝國國王大流士上臺,將蘇薩定為波斯帝國首都,這壹石柱法典落入波斯人手中。

石碑被“鑒定”後,人們又有了新的疑惑:缸前柱上的出土文字是如何打磨的?據史書記載,埃蘭國王征服巴比倫後,覺得自己立下了非凡的功勛,不願死去,於是打算把自己的豐功偉績刻在這塊巨大的圓柱形石碑的正面。但在破壞了上面的字跡後,並沒有刻上新的字,不得而知。

由於埃蘭國王的“仁慈”,原來的石碑保存完好,只有35塊被磨掉了。後來,在蘇薩、亞述等地發現了法典的粘土手稿碎片,從而幾乎修復了石碑的所有磨損部分。否則,“世界上迄今為止第壹部比較完整的書面代碼”的名聲恐怕就要“在他家度過”了。這部法典由序言、正文(282篇)和結語(***3500行)組成。從道德到國家義務,還談到私人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包括誣陷、盜竊、窩藏、搶劫、兵役、土地租賃、關於土地、果園、實物租賃、商貿、寄售、人質、債務、監護、婚姻、繼承、收養、人身傷害、醫療、理發、建築、造船、租賃等方面的經濟糾紛。

法典中的壹些銘文(法典第66條至100條)在古代就已經磨損了。據考證,埃蘭王蘇卡車在公元前1150年左右入侵巴比倫尼亞,將抄本石碑運回蘇薩作為戰利品。很可能,他為了把自己的功績刻在石碑上,讓人把原文的壹部分磨掉了。但由於某種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去世不久),無法重新刻制。殘缺的銘文部分根據蘇薩出土的法典抄本殘片復原,部分補充亞述古都尼尼微及兩河流域其他城市遺址發現的泥板。抄本石碑石質堅硬,書法精美,屬於巴比倫第壹王朝典型的官方文獻。這塊石碑現在收藏在法國巴黎的盧浮宮博物館。前言:讓正義之光普照大地,消滅壹切罪惡和邪惡,讓強者不能壓迫弱者。

1.如果任何壹個人引誘另壹個人犯罪,卻不能證明,那引誘他的人就要被處死。

2.如果有人控告壹個人,被告走到河邊,跳進河裏,如果他沈在河裏,控告他的人將占有他的房子。但是,如果河水證明被告無罪,而他安然無恙地逃脫,那麽,提出控告的人將被處死,而跳入河中的人將占有屬於控告他的人的房子。

如果有人控告某人,被告走到河邊,跳進河裏。如果他沈入河中,原告可以占有他的房子。但如果河水證明被告是無辜的,他毫發無傷,那麽原告就應該被處死,他跳進河裏,把屬於他的原告的房子據為己有。

3.若有人在長老面前控告什麽罪,卻不能證實所控告的,那人若犯了死罪,必要被處死。

4.如果他讓長老們同意征收罰款,他將會收到罰款。

5.如果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並以書面形式提交其判決;如果後來錯誤出現在他的決定,這是由於他自己的錯誤,那麽他將支付12倍的罰款,他將被公開從法官席,他永遠不會再坐在那裏做出判決。

5.如果法官審理壹個案件,作出判決,提交判決書;如果將來在他的判決中出現錯誤,那是由於他自己的過錯,他將支付他當時所付的十二倍的罰款,他將被公開地從法官席上撤職,他將永遠不再作出判決。

6.如果任何人偷竊寺廟或法院的財產,他將被處死,而從他那裏接受贓物的人也將被處死。

偷竊寺廟或宮殿財產的人將被判處死刑,從他那裏接受贓物的人也將被判處死刑。

7.如果任何人在沒有見證人或契約的情況下,從別人的兒子或奴隸那裏購買金銀、奴仆或婢女、牛或羊、驢或任何東西,或如果他掌管了這些東西,他就是壹個小偷,應被處以死刑。

7.任何人在沒有證人或契約文件的情況下從別人的兒子或奴隸那裏購買白銀、黃金、男女奴隸、斧頭或羊、驢和其他任何東西,或對此負責的人,將被視為小偷並被判處死刑。

8.如果任何人偷牛或羊,或驢,或豬,或山羊,如果它屬於神或法院,小偷將支付三十倍;如果他們屬於國王的自由人,他應該支付十倍;如果小偷沒有任何償還,他將被處死。

8.如果被盜的牛、羊、驢、豬是寺廟或皇室的,小偷要賠償30倍;如果它們屬於國王的公民,小偷將做出十倍的賠償;如果小偷無力賠償,就用死亡來贖罪。

14.如果任何人偷竊他人的未成年兒子,他將被處以死刑。

14.綁架他人幼子的人將被判處死刑。

15.如果任何人將宮廷的男性或女性奴隸,或自由民的男性或女性奴隸帶到城門外,他將被處以死刑。

15.任何人把皇宮和市民的男女奴隸帶出城都會被判死刑。

18.如果奴隸不願意說出主人的名字,發現者將把他帶到宮殿;必須進行進壹步的調查,奴隸將被歸還給他的主人。

18.如果奴隸拒絕說出他主人的名字,發現者必須把他帶到宮殿裏做進壹步的調查,奴隸將被遣返到他的主人那裏。

19.如果他把奴隸關在他的房子裏,並且他們在那裏被抓住,他將被處死。

19.窩藏別人的奴隸,被抓到會被判死刑。

20.如果他抓到的奴隸逃跑了,他可以向奴隸的主人發誓,這樣他就沒有任何責任了。

20.如果被俘獲的奴隸逃跑,俘獲者對奴隸主發誓(不是故意放他走),就可以免於處罰。

21.如果有人在房子裏打洞(入室盜竊),他將在洞前被處死並被埋葬。

21.如果壹個房子破了,壹個裂縫被用來偷東西,他必須被處死,埋在那個洞的前面。

22.如果有人搶劫被抓住,他將被處死。

正在搶劫的搶劫犯壹旦被抓住將被判處死刑。

29.如果他的兒子還年幼,不能占有,田地和花園的三分之壹應給他的母親,由她來撫養他。

29.如果她兒子年齡太小不能生育,他媽就得到三分之壹的土地和院子,把她年幼的兒子撫養成人。

51.如果他沒有錢償還,那麽他應該支付玉米或芝麻代替錢作為他從商人那裏收到的租金,根據皇家關稅。

51.根據皇家稅法,如果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他必須用小麥或芝麻代替來自商人的租金。

54.如果他不能補充玉米,那麽他和他的財產將被分配給那些被他淹沒的農民。

如果他不能償還小麥,他和他的財產將分配給其他遭受洪水的農民。

55.如果有人開溝澆水,但是不小心,水淹沒了鄰居的田地,那麽他應該賠償鄰居的損失。

55.如果有人挖溝灌溉田地,但不小心淹沒了鄰居的田地,他將賠償鄰居的小麥作為損失。

61.如果園丁沒有完成田地的種植,留下壹部分未使用,這應分配給他作為他的。

61.如果壹個園丁沒有完成這塊地的種植,他將承擔全部責任。

109.如果共謀者在酒館老板的房子裏聚會,而這些共謀者沒有被抓獲並送交法庭,酒館老板將被處死。

109.如果在客棧老板身上發現了陰謀家,卻沒有抓到並繩之以法,客棧老板將被處死。

110.如果神的姐妹開酒館,或者進酒館喝酒,那麽這個女人就要被燒死。

110.如果壹個尼姑開酒店或者在酒店喝酒,這個女人就會被燒死。

130.如果壹個男人侵犯了另壹個男人的妻子(未婚妻或童養媳),這個男人從未認識男人,仍然住在她父親的家裏,與她睡覺,並感到驚訝,這個男人將被處死,但妻子是無辜的。

130.如果壹個男人強迫另壹個男人的未婚妻(這個女人還是處女,住在她父親的家裏)與他發生性關系,在被逮捕後,這個男人將被判處死刑。但是,女性可以免除。

135.如果壹個男人在戰爭中被俘虜,而他的家裏沒有食物,他的妻子去另壹家生孩子;如果後來她的丈夫回來,回到他的家,那麽這個妻子將回到她的丈夫,但孩子跟隨他們的父親。

135.如果壹個男人在戰爭中被俘,家裏沒有食物,他的妻子再婚並生了孩子,然後她的前夫回家,妻子將回到她的前夫身邊,但孩子將跟隨他們(各自的)親生父親。

142.如果壹個女人和她的丈夫吵架,說:妳和我不投緣。因此,她的偏見的原因必須提出。如果她是無罪的,她的壹方也沒有過錯,但他離開了她,忽視了她,那麽這個女人就沒有任何罪過,她應該帶著她的嫁妝,回到她父親的家。

142.如果壹個女人和丈夫吵架,說:“我們合不來。”必須提供相關證據和理由。如果她沒有犯罪,沒有過錯,但男方離開,不理她,女方就免罪,拿回嫁妝,回娘家。

143.如果她不是無辜的,但離開她的丈夫,破壞她的房子,忽視她的丈夫,這個女人將被扔進水裏。

143.如果壹個女人犯了罪,拋棄了她的丈夫,她會被扔進水裏。

144.如果壹個男人娶了壹個妻子,這個女人給了她的丈夫壹個女仆,她給他生了孩子,但是這個男人想要娶另壹個妻子,這是不允許的;他不可娶第二個妻子。

144.如果壹個男人娶了壹個妻子,妻子給丈夫帶了壹個女仆,為他生了孩子,那麽這個男人就不準再娶第二個妻子;他不應該娶第二個妻子。

145.如果壹個男人娶了壹個妻子,而她沒有給他生孩子,他又想娶另壹個妻子:如果他娶了第二個妻子,並把她帶回家,這個第二個妻子就不能和他的妻子平等。

145.如果男人娶了老婆,但老婆不能為老公生孩子,他就會想娶第二個老婆;如果他娶了另壹個妻子並把她帶回家,第二個妻子將不被承認與第壹個妻子有同樣的地位。

147.如果她沒有給他生孩子,那麽她的女主人可能會把她賣掉換錢。

147.如果嫁妝女仆不能為男方生孩子,那麽女主可以把她賣掉。

149.如果這個女人不想留在她丈夫的家裏,那麽他應該補償她從她父親家裏帶來的嫁妝,她就可以走了。

149.如果婦女希望離開丈夫的家庭,她可以在丈夫補償她的嫁妝後離開。

150.如果壹個男人給了他的妻子壹塊田地、壹座花園、壹棟房子和壹份地契,如果在她丈夫死後,兒子們沒有提出要求,那麽母親可以將所有財產留給她喜歡的壹個兒子,而不需要給他的兄弟們留下任何東西。

150.丈夫去世後,如果兒子沒有異議,那麽他生前給妻子的所有田地、院落、房子,妻子都可以給她最喜歡的兒子,而不留給其他兄弟。

153.如果壹個男人的妻子因為另壹個男人而謀殺了他們的配偶(她的丈夫和另壹個男人的妻子),他們兩人都將被刺穿。

153.如果壹個已婚女人和壹個已婚男人密謀殺害他們的伴侶(她的丈夫和他的妻子),他們將被刺死。

154.如果壹個男人犯有與女兒亂倫的罪行,他將被驅逐出境(流放)。

154.如果壹個男人與他的女兒亂倫,他將被驅逐出當地。

155.如果壹個男人將壹個女孩許配給他的兒子,而他的兒子與她發生了性關系,但他(父親)隨後玷汙了她,並感到驚訝,那麽他將被捆綁並扔入水中(淹死)。

155.如果壹個男人為他的兒子訂了婚約,而他的兒子與那個女人有親密關系,但後來他(父親)染指了他的兒媳婦,他將被逮捕並被扔進水裏淹死。

157.如果任何人在他的父親之後與他的母親亂倫,他們都將被燒死。

157.如果任何人在父親死後與母親亂倫,他們將被燒死。

186.如果壹個人收養壹個兒子,如果他在收養他之後傷害了他養父養母,那麽這個被收養的兒子將回到他父親的家。

186.如果壹個人收養了壹個兒子,但是養子對養父母造成了傷害,養子就會回到原來的家庭。

192.如果情婦或者妓女的兒子對他的養父或者養母說:妳不是我的父親,也不是我的母親。他的舌頭將被割掉。

192.如果小三或妓女的兒子對養父或養母說:“妳不是我的父親,也不是我的母親。”會被割掉舌頭。

193.如果情婦或妓女的兒子渴望他的父親的家,拋棄他的養父和養母,去他的父親的家,那麽他的眼睛將被挖出來。

193.情婦或者妓女的兒子如果希望回到親生父親的家庭,拋棄養父母,他的眼睛會被挖出來。

195.如果壹個兒子打他的父親,他的手將被砍掉。

195.誰打他父親,誰就要被砍斷雙手。

196.如果壹個人挖出了另壹個人的眼睛,他的眼睛也將被挖出。

196.剜別人眼睛的人也會被剜。

197.如果他打斷另壹個人的骨頭,他的骨頭將被打斷。

197.打斷別人骨頭的,也會被打斷。

199.如果他挖出了壹個奴隸的眼睛,或者打碎了壹個奴隸的骨頭,他將支付其價值的二分之壹。

199.那些挖出奴隸的眼睛或打碎奴隸的骨頭的人應該付奴隸壹半的價錢。

200.如果壹個人打掉了他對手的牙,他的牙也會被打掉。

200.打掉同等地位的人牙齒的人會被打掉。

218.如果醫生用手術刀切開壹個大口子並殺死他,或者用手術刀切開壹個腫瘤並挖出眼睛,他的手將被砍掉。

218.如果有人在手術中死亡,或者有人的眼睛被手術刀挖出,醫生將被斬首。

219.如果壹個醫生在壹個自由人的奴隸身上切開壹個大口子,然後殺死他,他應該用另壹個奴隸代替那個奴隸。

219.如果醫生在自由人的奴隸身上動了大手術,奴隸死了,他就得賠償另壹個奴隸。

220.如果他用手術刀切開了腫瘤,挖出了他的眼睛,他將付他價值的壹半。

220.如果用手術刀治療腫瘤的醫生挖出了奴隸的眼睛,他必須支付奴隸壹半的價格。

244.如果任何人租借公牛或驢子,而獅子在田野裏殺死了它,損失就由它的主人承擔。

244.如果壹個人租了壹頭公牛或驢子,但獅子在田野裏殺死了它們,它們的主人將承擔損失。

245.如果任何人租借公牛,並且由於虐待或毆打而殺死它們,他將賠償牛的主人。

245.租借他人的牛,但虐待或毆打致死的,必須賠償壹頭牛。

246.如果壹個人租借公牛,並且折斷了它的腿或者切斷了它脖子的韌帶,他將用公牛補償擁有者。

246.如果妳租了壹頭公牛,但弄斷了腿或脖子韌帶,妳應該賠償壹頭母牛。

247.如果任何人租借公牛,並且挖出了它的眼睛,他將付這個所有者牛眼價值的二分之壹。

247.租借公牛但挖出其眼睛的人將付公牛壹半的價錢。

249.如果任何人租借公牛,並且上帝擊打它使它死亡,租借公牛的人應該對上帝發誓並且被認為是無罪的。

249.如果有人租借公牛,但公牛非人為原因死亡,租借者向神靈發誓自己沒有過錯後可以免責。

282.如果壹個奴隸對他的主人說:妳不是我的主人。如果他們判他有罪,他的主人會割下他的耳朵。

282.如果壹個奴隸不服從他的主人,壹旦被定罪,主人可以割掉他的耳朵。壹、關於訴訟審判的規定(第1至5條):

第二項規定非常有趣。在法庭上,當壹方指控另壹方犯罪,卻拿不出證據時,被告也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反駁。這時法官會宣布將被告扔進幼發拉底河,如果他放縱,就證明被告有罪。沒收其全部財產,返還原告;如果妳沒淹死,就證明妳是無辜的。然後把原告處死,同時把原告的財產還給被告。叫做交河神審判。

二。關於保護私有財產的規定(第6至126條):

其中規定,偷盜或者藏匿他人奴隸的,處死刑;到期不還債的,責令在債主家做三年奴隸,第四年自由。

三。婚姻、家庭和財產繼承(第127至195條)。

四、關於人身保護和“同態復仇法”(第196條至第214條):

它規定“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弄瞎壹個奴隸的眼睛和弄瞎壹頭牛是壹樣的。殺奴隸和殺牛是壹樣的,只是賠償經濟損失。建築師設計的房屋倒塌時,如果業主被壓死,建築師應被處死;如果業主的妻子或兒子被壓死,建築師的妻子或兒子應被處死。

動詞 (verb的縮寫)涉及勞動、報酬、工具、責任的事故調查(第215條至241條)。

六、牲畜、船只和傭工的租金和報酬(242至;第277條)。

七。關於奴隸制的條款(第278至282條):

法典明確規定,奴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工具和財產,奴隸不屬於人。

法典還規定,自由民之間也有嚴格的等級和軍銜區分。有權力的自由民叫“阿偉路”,沒有權力的自由民叫“木石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