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限自甲方發出激活通知之日起算。
本合同有特別約定: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以第2.2款為準。但第2.2條另有約定,規定“確切租期自甲方發出啟用通知之日起計算”,故租期按第2.2條“甲方發出啟用通知之日”計算。
如第2.2條未另行約定,租賃期限可按進場時間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