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杭州固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的,從居住登記之日起算,以告知書為準(到社區所在派出所就行)。
2.父母等法定監護人必須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3、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城鎮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4.自購需出具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5.租住出租房的,需要提供家庭在市區無自購的證明和承諾。
如果妳超過16歲。
除“連續註冊滿半年”外,還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壹:
滿足連續學習(我去派出所辦理):
1.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校提供壹年以上學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