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五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屆滿
1.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的,視為無限期租賃。?
2.不定期租賃雙方可以隨時終止租賃關系,所以不存在合同解除。?
3.租賃關系終止後,可以要求出租屋退還押金。這個術語是不確定的。
擴展數據
房屋合同到期後的註意事項
1.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經出租人同意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所以租客如果想續租,就要提前簽合同,否則就要盡早找新房,以免無處落腳。
二、出租人在合同期滿後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期滿後,原房屋租賃合同因租賃期限屆滿而終止。如果不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那麽出租方有權收回房屋。
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到期承租人無法找到房屋的,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期。延長租賃期限的,承租人應當在遷出前繳納房屋逾期使用費。
參考: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