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二條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賃合同。在中國,它也被稱為公共住房和國有住房。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並出售的房屋。房屋出售前,房屋的所有權、占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屬於國家。公房主要由當地政府建設,主要出租出售給本市居民。企業建造的住房出租出售給本企業職工。公有住房住戶建築面積以出售公有住房時計算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