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有什麽區別?

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有什麽區別?

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區別;

租戶不同:申請廉租住房分配的家庭應為2003年6月65438+10月1後拆遷的兩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壹是具有非農業常住戶口;二是享受城市低保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第三,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不足7.5平方米。申請廉租住房必須同時滿足以上條件;

申請經濟租賃住房的對象為市中心城區,2003年10月1後拆遷,非農業戶籍,年收入低於1.5萬元的家庭。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壹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0平方米(相當於使用面積7.5平方米)以下;二是享受城市低保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或領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在8萬元(含)以下,其他地方無住房的;

租金標準不同: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全額支付拆遷補償安置費,包括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按住房面積確定的搬遷獎勵費、違章建築安置補助費和各種困難補助費;

租賃期限不同:廉租住房承租人家庭收入增加,不再具備承租廉租住房條件時,應當在接到退出廉租住房通知後6個月內騰退住房(計入租賃期限)。對不能按時騰退的,從次月起按分攤租金的200%收取租金;

經濟租賃住房租賃期限原則上為三年,租賃期內租金和住房租賃保證金不作調整。租賃期滿,經有關部門批準,經營機構可與騰退房屋確有困難的家庭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其住房租金按當時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重新核定,承租人實際承擔的租金在重新核定的租金標準基礎上每年增加10%,政府補貼相應減少,直至承租人完全承擔市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