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遇房產中介糾紛,租房投訴應咨詢以下部門:
(1)房地產中介機構無證經營、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的,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
(2)中介違法違規收費的,向物價部門舉報;
(3)因壹方違約導致簽訂的合同無法推進的,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正規的租房手續是怎樣的?
租房的壹般程序如下:
1.租賃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租賃期限等事項;
2.房屋租賃合同擬定後,雙方應當簽字;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並交付房屋;
4.出租人攜帶租賃合同等材料辦理租賃備案。
法律依據: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房租賃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位置、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家電等室內設施;
(三)租金和保證金的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房屋的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房屋及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繳納物業服務、水、電、氣等相關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采取的措施。
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