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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杭州大學生人才公寓?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人才創業公寓建設和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人才創業公寓建設和租賃管理暫行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二○○四年十壹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人才創業公寓建設和租賃管理暫行規定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18號文件精神促進杭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杭政辦發〔2003〕11號)精神,規範人才創業公寓建設和租賃,支持和鼓勵外地大學畢業生及以上在杭創業。

壹、建設和租賃管理原則

人才創業公寓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為解決外地大學畢業生及以上人員來杭創業而提供的具有特殊用地和優惠政策的政策性租賃房。人才創業公寓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和“只租不售”的原則建設和租賃。

二、建設和租賃管理的責任部門

市建委負責人才創業公寓的建設和管理;市房管局負責人才創業公寓的正常使用、監管和核查;市物價局負責租金價格管理;各區政府負責轄區內人才創業公寓的日常租賃和治安管理。

三、施工管理

人才創業公寓建設由區政府提出建設地址、規模和運營方式,經市建設、規劃部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人才創業公寓用地以租賃方式提供。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使用開發安置用地、留村建設開發用地,或者拆除重建用地指標建設人才創業公寓的,可根據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國發1號文件的若幹意見》(鄭航[2006 54 38+0]15號)進壹步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除上述情況外,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市場化運作,確定開發建設單位,由建設經營單位按照建設程序進行開發建設。未按邢弢設計建設的住宅(每套面積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不得分割出售。整個項目的轉讓須經市政府批準,不得改變人才創業公寓的用途。四。租賃管理(1)外地人才在杭州開辦公寓的申請條件。

外地人才來杭申請承租人開辦公寓的,申請人應當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杭州市區人才開辦公寓準租證》。申請時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非杭州市六區(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西湖區、拱墅區、濱江區,下同)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單身人士;

2.有本市常住戶口;

3.杭州市六區無房(含私房、公房、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等。).

(2)租賃程序

1,申請人需提供《杭州市人才創業公寓許可證》和租賃申請表,以及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等。;

2.申請人向人才創業公寓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簽訂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每年簽訂壹次。租賃協議續簽不得超過4次。

(三)人才創業公寓退出條件及違約處理由雙方協商確定,可參照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制定的示範合同。(四)人才創業公寓周邊單位、企業可根據本單位、企業申請準租證,向公寓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並簽訂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每年簽訂壹次。

動詞 (verb的縮寫)租金標準

人才創業公寓租金標準應由公寓建設(運營)單位明碼標價,並接受市物價局檢查。享受政府優惠項目租金標準,由公寓建設(運營)單位報市物價房管部門確認後執行。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人才創業公寓應嚴格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管理,由當地社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