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NPC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征額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簽約租戶的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所得稅計算標準:
工資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壹金”-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免稅額度為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納稅額=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實際工資=應付工資-四金-納稅。
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照3500元/月的起征點標準計算。
比如妳現在的工資收入是5000元,妳的個人所得稅應該是(5000-3500) × 3%-0 = 45(元)。
三、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和來自本國的海外個人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以分為月征收和年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按年納稅,其他所得應納稅額按月納稅。
收集規則: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扣除標準為5000元/月(自2065,438+08,10,1之日起正式實施)(適用於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壹金後的月收入-扣除標準